媒体人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央视记者王志安、律师邓利强侵权一案经过一年半时间、三次庭审后,近日有了新的进展。7月1日,王志安发表了一篇题为《我的结辩陈词》的微博长文,为这段“口水战”画上了一个句话。然而,媒体与医生、媒体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今后媒体应如何报道仍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2010年和2013年,《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在先后发表了深圳凤凰医院产妇“缝肛门”和绵阳人民医院“走廊医生”事件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2014年4月1日和4月28日,中国医师协会网站转载并刊登署名为王志安的两篇文章:《某些媒体何以成了法外之地——央视最新揭露走廊医生真相》和《柴会群求被起诉,支持绵阳市人民医院起诉无良媒体》,质疑柴会群“没有采访当事患者,也没有采访当事医生”,“炮制新闻”。
2014年4月29日,中国医师协会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正准备材料,向中国记协投诉《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
而柴会群也认为,中国医师协会、王志安、邓利强三方的公开言论“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将此三方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方删除在医师协会上的侵权文章,连续一周刊登致歉声明,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和精神抚慰金1万元。
2014年11月5日,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记者王志安、律师邓利强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015年1月12日,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央视王志安、律师邓利强侵权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经过一年半的三次庭审,终于告于段落。
7月1日,王志安在他的这篇微博长文中写道:“柴会群指称我侵犯其名誉权的两篇文章,均不是本人所写。我之所以成为被告,是因为我的职业作品《走廊医生》推翻了此前柴会群的报道,引发了一些人内心的不快。我之所以愿意以百倍的认真来出庭应诉,不是担心会败诉,而是我想让法律来确认,我和柴会群各自的新闻作品,到底哪一个是虚假报道,哪一个更接近真相,给这一纷纷扰扰的公案盖棺定论。就在今天,法庭审理即将结束,我的这一目的已经达到。我方提供给法庭的众多证据,也包括法庭自己提取的证据显示,柴会群关于缝肛门的报道,关于走廊医生的系列报道,在众多核心问题上,均严重失实。缝肛门事件不是助产士恶意将患者的肛门缝住,而是产妇生产时痔核脱出医务人员临时采取的缝扎处理。走廊医生兰越峰也不是所谓的反体制英雄,她不过是因为自己的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而和单位不断发生冲突的普通医生。从新闻报道的标准讲,柴会群关于这两起新闻的报道,都是不折不扣的虚假新闻。”
王志安表示,自己耗费如此大精力写下陈词的目的,除了达到“揭露柴会群个人的虚假报道”外,还表达了自己对媒体记者职业规范的看法。他认为,媒体应该以探寻事实为己任,以追求真相为目的,不该抱有偏见,应该把所有对自己的批评,都当做是接近真相的阶梯。
虽然这段“口水战”告一段落,但媒体今后在医患关系中扮演何种角色,在监督医疗工作中该如何走向需要深思。
日前,福建省就出台《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其中明确提出“新闻媒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倡导文明、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客观、全面、如实报道医疗纠纷,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人民日报也刊文指出,医卫报道记者不宜轻下判断,抢发所谓大新闻。
作为对社会发挥监督作用的媒体,其一字一句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导向作用。如果在报道中掺杂个人感情或者私利,那么,很可能背离客观事实,误导大众。对于医媒而言,在医患矛盾丛生的当下,仅听一方之言的非理性报道更是给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然而,大众需要了解真相,医生群体也应该坦然接受公众与媒体的监督,提高职业素养,因此,媒体在医患关系中依然需要发挥沟通桥梁作用。这就要求涉医报道要更加讲究真实严谨,在调查结果未出之前切忌盖棺定论。同时,医生也需要与媒体密切合作,学会通过媒体“发声”,增进医患沟通和了解。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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