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立医院医生要涨薪了 平均可达30.5万元!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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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是当前医改的重点和难点。27日下午,广东珠海市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最受关注的薪酬改革方面,《意见》明确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差距。

《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公立医院各类人员的固定薪酬、基础性绩效薪酬按月支付,奖励性绩效薪酬按照80%比例实施按月预发,20%奖励性绩效薪酬年底发放,按年底考核规定的薪酬总额多退少补。《意见》还确定了各类医务人员分配系数。医生、医技(含药技)、护理、管理、工勤薪酬分配系数分别为1.35:1.10:1.05:1.00:0.50,更好地体现了医生在医院的技术价值。根据测算,在此系数情况下,全市公立医院医生、医技(含药技)、护理、管理、工勤平均薪酬分别为30.5万元、24.9万元、23.7万元、22.6万元.11.3万元,较原薪酬水平分别增长6.4万元、2.8万元、2.9万元、0.1万元。各类人员薪酬均有增长。

此次制定的《意见》,是在推动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强化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等改革措施基础上,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以成本控制、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收支动态平衡为原则制定的,采用总额控制、结构调整、动态管理的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医务人员薪酬总额核定机制。

根据《意见》建立的薪酬总额核定机制,在不增加患者、医保和财政负担的前提下,通过“降低药耗比-调整服务价-提高薪酬”进行联动改革,确定薪酬总额。薪酬总额与当年医务性收入和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分值密切相关,且明确规定检查和化验收入占比不能超过医院总收入25%,如超出则超出部分不计入薪酬总额核定。

与此同时,《意见》建立了薪酬总额水平动态调整机制。薪酬总额与公立医院的药耗比挂钩,公立医院改革指标明确要求药耗比要控制35%以下,根据测算,按照公立医院的类型和级别分别确定了药耗比标准。其次,公立医院要达到收支平衡,当年收支不到平衡的医院,薪酬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的基准线。同时,医院不得突破核定的薪酬总额,医院正式人员绩效薪酬的年人均水平控制线为基准线的1.5倍。

在世界各国,医务人员都是一个较高收入的群体。这方面,行业之间不能有差别。要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苦付出。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得薪酬制度,有利于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当然,除了提高医生的经济收入外,还要提高医生的社会地位,保证医护人员能够享受到法定的假期和休息时间。目前公立医院的医生实在是太辛苦,因为随着医保制度的建立、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呈井喷式地增加,但医疗服务的提供是需要一定时间的。现阶段,公立医院的医生的工作负荷已严重超出其所承受范围。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医疗服务问题,还需要改革与发展共同推进。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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