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对夫妇都希望生个健健康康的宝宝,但是很多时候事与愿违,广州女童小叶(化名)从四个月大时就住进医院,至今五岁了,可是五年以来,父母一直拒接她回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经过:小叶出生于2011年11月,4个月大时因“全身皮肤瘀斑、持续高烧致休克、抽搐”被父母送进广州市某医疗中心救治,经诊断为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经过在重症监护室近10天的抢救,小叶病情稍稍稳定,但身上和腿部出现大片皮肤瘢痕,在一次换药时鼻部坏死的黑痂脱落后,下半段鼻部组织竟然随之脱落,小叶突然就没有一大半鼻子。经过一系列治疗后,医院建议转神经内科康复治疗,但小叶的父亲胡某、母亲刘某却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拒绝转科和陪床照顾。2012年5月,医院医嘱认为小叶具备出院条件,但胡某夫妇不同意,认为小叶应当继续治疗。在其后的一年多里,医院4次将小叶送回家,其中3次小叶父亲胡某在家,但胡某拒绝接回小叶。
小叶因此就被留在了广州市某医疗中心PICU病房生活,直到2015年8月才被转至广州市南沙区某妇幼保健院住院部生活。
小叶是胡某夫妇当时仅有的一个孩子,为何忍心把她留在病房达5年之久?据胡某夫妇解释,他们并非嫌弃小叶身患疾病,而是他们坚持认为小叶的鼻头缺失和身上的瘢痕都是由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因此院方必须负起责任来,且小叶的现状并不具备出院条件,院方不应把孩子往家里送。而医院方则表示,小叶当时的情况属新生儿重症且非常危急,医护人员经过及时抢救,成功把小叶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已经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小叶身上的瘢痕和鼻头缺失是疾病转归的后遗症;医院方已组织院内外专家对小叶的病情进行会诊,会诊专家均表示,小叶的原发病已治愈,皮肤瘢痕未影响生活及肢体活动,由于小叶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目前不宜接受鼻再造整形手术。双方就此产生巨大分歧,小叶就这样被留在了医院PICU病房,一留就是五年之久。
2013年9月,医院向法院提起医疗服务合同诉讼,要求胡某夫妇将小叶接回家,并支付医疗欠费。案件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广州中院于2016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小叶父母理应接其出院。
但是,胡某仍然坚持表示,家庭困难,没有办法照顾好小叶的生活。在执行法官刚柔相济之下,胡某终于同意带小叶回家。
后续进展
老胡带着小叶回到荔湾区住所的所在街道后,当地公益团体得知此事特给予3万元抚慰金的捐赠。该团体表示将为他们添置日常必需品,并制定一个方案,陪伴小叶成长。在接下来的一年,每月提供1500元支持该家庭。跟进该案件执行的荔湾区人大代表朱汉滨说,街道已经成立了一个基金,为小叶长大做整容减少后顾之忧。
因后遗症导致身体残缺,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因为孩子身体有了残缺就让医院“背锅”,这是不应该的,医学并不能够包治百病,可以说现有的医学是经过无数次失败才慢慢摸索出来的,很多时候,一旦患者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家属就对医生破口大骂甚至抬手就打,这不仅反映出了自己的无知浅薄,而且对医生的心里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没有医生会故意“治坏”病人,孩子的不幸不应该成为父母推卸责任的理由,一味地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很多时候迎难而上,问题反倒会迎刃而解,真心希望小叶能够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
(环球医学编辑:王英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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