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在2017年全国两会来临之际,小编为大家回顾了2016年那些备受关注的医改大事件,我们一起来看看去年有哪些医改大事件令医护人员或是普罗大众印象深刻呢?
一、2016年两会关注医生收入问题
2016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卫计委主任李斌的讲话均谈及了医生收入问题。总理李克强指出,要“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李斌更是披露,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文件计划在今年出台,将推行目标年薪制。
二、新医疗价格改革开启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大幕开启。2016年7月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联合卫计委、人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通知》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2016年底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指标定期通报制度、各省制定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意见》的下发标志着新一轮医疗价格改革的开始,这将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被视为2015年出台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
从医生的角度来说,以药品加成和检查费作为奖金直接来源的时代已经“翻篇”了。从提高诊疗费、手术费等服务补偿医生收入空缺的改革,不仅提高的比例面临压力,而且还将面临医保、政府和患者个人承担比例如何确定的难题。新的价格改革,补偿机制能否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医生的实际收入还需要时间。此外,从患者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药价还是诊疗其实都是看病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那个贵哪个便宜不重要,老百姓只看总的就医花费。由此看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想达到医生和患者都满意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三、被暂缓的“退编”是否意味着止步?
2016年7月22日,人社部召开了2016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明确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部分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等工作。
但接近2016年年底,人社部却又表示,后续的人事管理的衔接办法暂时没有办法做。2016年11月10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第二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纳入编制管理的相关文件尚未出台,为此,后续的人事管理的衔接办法也暂时没有办法做。我们先看看北京市怎么来做这个事情,高校、公立医院人员如何不纳入编制管理,然后我们才能做相关的人事管理方面的方案。”
编制早已成为一种不合时宜的存在,取消编制是必然的趋势,大家虽对此百般不愿,但很难逆转历史潮流。但是,对于通过“过五关斩六将”才得到的来之不易的编制时,取消编制难免一时难以接受。因此,此番高校、医院将试点退出编制之举,并非易事。暂缓事业编“退编”表明遇到的阻力比较大,那“退编”是不是就会因此而搁浅呢?
四、人见人厌的医生评价体系将改革?
2016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同时,还要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其中当然包括了以临床诊疗工作为中心的广大一线医生了!文件还同时强调,将建立符合全科医生等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
2016年诸多媒体曝光“巴西学术期刊上大量中国医生论文涉嫌抄袭或代笔”,震惊国人,也再次引发对医生晋升职称“唯文论”制度的争议。2016年10月25,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对此事进行回应,人社部在2015年11月已经出台文件,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关于论文、科研的要求,不再做硬性规定。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该搞科研的就重视学术水平,该更加重视临床技术的就应该更加注重实践能力。
五、自由执业法规桎梏已除?
2016年11月1日,国家卫计委同时发布两份文件,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阻碍医生自由执业落地的两块绊脚石搬走了。12月20日,最高法公布了最新修定的《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再次给医生自由执业松绑。自此,医生自由执业中的法律法规障碍大大减少。
2016年11月1日,国家卫计委就最新制定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12月2日结束)。《管理办法》第九条提出:医师应当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在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向其他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注,备注内容包括本人所有执业机构的名称。相较过去,医师需要通过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或备注,本次《管理办法》简化了注册流程,医生可直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016年11月1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删除了现有规定中“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这一条款。按照“法无限制即可为”的理解,取消限制意味着,上述所有医生今后均可申办个人诊所。
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公布了最新修定的《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将“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从非法行医罪的情形中删除,同时从严界定了非法行医致就诊人员死亡的定义,再次给医生自由执业松绑。
不过,面对国家卫计委放出的重磅消息,有关人士却不乐观。宋冬雷表示:“政策能否落地,关键在于劳动人事关系改革能否跟进。”单位人身份是医生开办诊所、多点执业的最大阻碍。一旦医生开始流动,医疗服务市场一定会被盘活。
2016年11月15日,天津也发布文件明确:在天津范围内,只要是注册过执业机构的医师,可以自由选择在其他地方“开工”,不需要任何手续。此举开放幅度之大,震动了整个医疗圈。可以说,医生多点执业是医疗事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对于医师多点执业这一热点政策而言,此次天津出台的文件无疑是当前最为给力的。没有了“第一执业点书面同意”的要求,医生貌似不再需要担心院长的想法;没有了繁杂的备案流程,医生貌似也有了“放飞自己”的理由。但一切真的会如此简单吗?
六、医改或已锚定方向 8个方面24条经验公布
2016年11月8日晚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全文对外公布。该文件是中央首次以高规格的形式,向全国推广各地医改过程中的探索经验,说明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或已锚定方向,医改或将取得全面突破。
《意见》总结了8个方面24条经验。主要是: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包括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二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包括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规范诊疗行为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三是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包括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和创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模式。四是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包括理顺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五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包括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和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六是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包括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医疗联合体、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和健全分级诊疗配套政策。七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包括加强健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服务。八是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包括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和加强规范管理。
七、三明医改推向全国或将进入快车道?
2016年12月24日,央视掀起回扣门风暴,引发国人关注。而紧接着26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的“改革追踪看落实”专栏中,报道了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并在第16版刊发了记者的深度调查。同一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出《改革追踪看落实》系列报道第一集也是关注三明医改:破除利益藩篱的医改“三明路径”。《焦点访谈》更是对三明医改进行大篇幅正面报道。种种迹象表明,三明医改推向全国或将进入快车道。
八、专科医师规培试点工作启动
作为毕业后医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衔接。2015年年底,国家卫计委等8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年,中国医师协会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制定了专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稿),并成立了专培制度试点专家委员会和试点专科专家委员会。经过一年多反复讨论,2016年12月30日,中国医师协会召开“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启动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首批选择神经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心血管内科进行试点。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我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一批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疾病专科诊疗工作的临床专科医师。
待遇少、培养时间长、培训缺乏规范的细则……这些住院医师规培中尚未解决的问题或许在专科医师规培中同样存在。对于刚刚本科毕业的年轻医生以及想要踏上学医之路的学生们,五年本科,三年住院医师规培,再加上2-4年的专科医师规培,是否会影响他们的职业选择呢?
九、未来五年医疗领域要做哪些?
2016年12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部署今后五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等。“十三五”医改重点任务如下:
以基层首诊为导向,在居民自愿前提下大力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试点。
建立纵向医联体、医共体,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等价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合理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扶持低价药、“孤儿药”、儿童用药等生产。加快推动医院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放宽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准入要求。
十、未来十几年医疗领域要做哪些?
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各界瞩目已久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其像是一篇气势恢宏的鸿篇巨著,涉及内容众多,各领域的专家解读也角度各异。
《纲要》指出,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这意味着,未来的15年内,数以百万计的医务人员的“铁饭碗”将全部打破。
此次《规划》明确提出,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也就是说,未来十几年里,医生将可以自由地组建医生集团、创办诊所,并有望能够实现区域范围内的自由执业。
此次《规划》明确提出,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也就是说,以后不论是中医诊所还是西医诊所,未来将实现不再受区域规划的严格限制。
《规划》明确提出,将对接国际通行模式,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护理、助产、医疗辅助服务、医疗卫生技术等方面人员评价标准。可以预见的是,人见人厌的以论文、职称来评价医生的人才体系要改了!
《纲要》也提出了要“优化多元办医格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此外,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也被写进了文件当中。可以预见,社会办医将会迎来新一轮利好。
《规划》则明确提出,将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并明确表示,将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医生们,拯救患者或许需要从拯救我们自己开始。为了您的患者,也为了我们明天更美好的医疗秩序,请拿起笔把您的心声告诉医改、告诉患者、告诉社会……投稿邮箱:edoc@g-medon.com环球医学编辑将选择被本栏目采纳的稿件及时与您联系。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