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谢子龙:药房托管应该紧急叫停
2017-03-09
494

药房托管是随着“医药分开”政策的实施而兴起的一种药房经营方式。理论上讲,药归药,医归医,医院医生从药品中大肆获益的现象将减少,但现实是医院从药品中的获益并未减少,衍生了变相利益输送,还滋生了新的腐败。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两会期间呼吁,国家卫生部门应紧急叫停医院药房托管,因为这是一种损害广大患者利益的方式。

药房托管衍生为变相利益输送

改变以药养医的畸形体制,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此后,医院药房托管模式的探索在各地开始出现。

谢子龙表示,药房托管是医院通过协议形式把药房药品销售活动交给企业进行有偿管理。理论上,中标医院的药房托管企业应该是向医院提供服务,现实却是企业向医院提供数目不菲资金来提供购买。谢子龙表示,医院最少收15个点,甚至有的高到30个点。药品零售上市企业平均利润率大概是5个点,药品批发上市公司大概是2个点,算上企业自身经营以及运输、储存及资金成本,最后只能靠高毛利、医生回扣等来拔高。

此外,在药房托管的过程中,很多院长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医药经销商的好处费,在“药房托管”的招投标、购销等环节为经销商“量身定做搞特殊”,直接导致“药房托管”、“花开一家”。药方托管虽说时间不算长,但贪腐事例不少:湖北武汉新洲区曝出药房托管窝案,浙江台州市中医院领导班子在药房托管环节几乎“全军覆没”,广西柳州市一院长收受药房托管企业65万元……“托管药房”中的腐败已经成为一种新动向。由此,药房托管者与医院主权者形成利益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贪腐成本最终都转嫁给患者,药价仍然难以降下来。

药房托管不能美化为医药分开 谢子龙直陈三大弊端

医院药房托管模式,多地进行探索,涌现出如“三九模式”、“南京模式”、“芜湖模式”等托管模式,但均并未实现遏制药价虚高的政策初衷,同时许多问题也在凸显。

一、医院凭借垄断地位,给托管企业索要过高的费用。医院与企业签订托管协作,双方博弈核心是如何分享售药利润。而招投标过程中,院方与医药企业之间一般会形成契约,医药公司要将药房经营的一部分收益上缴医院。部分医药公司为开拓市场,不得不接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上缴比例,而这部分成本只能通过提高药价时限,把虚高的药价转移到患者头上。

二、不利于药品供应,不能保障药品质量。药房托管的公司,一般都是规模较大的医药公司,很有可能形成垄断。据了解,各地药房托管实践中就存在药品供应不及时、药品质量不过关等方面的问题。

三、医院药房托管缺乏法律监管。药房托管既不是委托行为,也不是信托行为,目前并没有一种明确的适用法律规则,缺少法律保护和支持。一旦医疗机构与托管企业之间出现矛盾和纠纷,缺乏适用的法律进行调节、约束,则容易导致争议加大,矛盾升级,最终让患者治疗用药受到影响。

“一些大的医药企业包括国药集团、华东医药、上海医药等,目前都是亏本,这种亏本不可以持续,一定是短期行为,对企业是短期行为,对病患是损害,就应该让它叫停。”

医院剥离门诊药房才是正途

将“药房托管”美化成“医药分开”,有悖于推行“医药分开”的初衷——建立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以促进药价降低,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商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以减少医生通过滥开药品吃回扣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的现象。由此而言,老百姓需要的“医药分开”,是让患者拿到经过医院审核的处方后,可以去任何药店买药。

谢子龙也表示,国外很多医院没有门诊药房,对照国际经验和做法,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才是最终的改革方向,只有医保、医药、医疗改革三医联动,国家分级诊疗机制不断完善,门诊药房才能够顺利从公立医院剥离出来。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医生们,拯救患者或许需要从拯救我们自己开始。为了您的患者,也为了我们明天更美好的医疗秩序,请拿起笔把您的心声告诉医改、告诉患者、告诉社会……投稿邮箱:edoc@g-medon.com环球医学编辑将选择被本栏目采纳的稿件及时与您联系。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参考资料
(0)
下载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