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卫计委的统一部署,今后深圳患者住进二级以上医院24小时之内,将收到一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根据协议,院方将郑重承诺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贵重礼品。靠医患双方签协议能否禁掉红包?这个问题有待商榷。不可否认的是,只有根治“红包”问题,才能治愈这一“痼疾”。
为何只要求住院病人签不送“红包”协议书?
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去年年底发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明明规定的是“不准收受患者‘红包’”,那么深圳的“红包”协议书为何只落实到了住院病人头上,其他门诊病人却不要求签呢?这里头大有文章。
众所周知,公立医院是受政府严格管制的市场。政府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在很多医生看来是不能体现其真实的医疗服务价值,以及医患之间的供求关系的。按微观经济学原理,如果需大于供,价格又因为管制不能涨,那么就得靠“排队”解决供需平衡问题。所以目前大医院里就是无穷无尽的排队。在这位市场派的职业投资人看来,“塞红包”是作为需求方的患者主动“加价”,恢复被管制扭曲的市场价格。
患者自然知道钱要花在刀刃上,塞的红包必须带来可观的边际效用,那就涉及如何评估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的问题。患者只能把红包投到有明确医疗效果,或者能直接提升服务质量的医疗项目上。
用这把尺子一量,就会发现中医、康复科等治疗周期长、效果不明显的科室,较少出现红包问题;影像科和大多数门诊,也不太会有红包,外科手术、产科以及一些类似的住院治疗,则正好符合前述的要件,患者是愿意通过塞红包来得到额外的、或者品质更高的医疗服务的。因此深圳要求住院病人签不送“红包”协议书,门诊病人却不用签。
“红包”病源自何处?
既然红包是一种中国医疗体制的“病”,就不能讳疾忌医,要直面病灶所在。如果说塞红包是医疗服务的需方在“涨价”,那么各大医院搞的所谓“特需门诊”则是另一种涨价、另一种“要红包”。我国医院的“特需门诊”的医生,不仅要坐“特需门诊”、“专家门诊”,还得坐“普通门诊”,一样的医生,收费却是不一样的。平心而论,目前十元八元的挂号费,没有体现医生诊断服务的真实价值;说白了,医生、医院单靠诊疗费是活不下去的,那就衍生出过度检查、药价虚高吃回扣,以及红包等问题。
医生的诊疗服务价格该涨还是要涨,要让市场机制说话,否则就会有其他灰色的交易。生生捂住不涨,对医生、患者都是煎熬,比如诊疗收费低、时间短,医患难以建立起码的互信,医生编派患者四处做检查,患者有一肚子问题,医生却没有时间听……而挂“特需号”时,双方的心理预期、诊诉互动就正常多了。所以,非常有必要把红包所体现的医生的真实服务价值,还原为医生的阳光收入。
但反过来说,如果诊疗费用能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职业尊严,那么医药回扣等灰色收入就要彻底断掉。
“红包”问题,绝非一纸协议能解决。只有从根源抓起,才能逐步解决这个困扰我国医疗领域多年的“痼疾”。解决“红包”问题,任重而道远!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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