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利益冲突,去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去年11月,河北省紧跟步伐,也发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如今四川省也发文了。
2018年6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39号),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从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和加强医院党的建设三方面,对四川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再次强调要求。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领导体制、治理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比较完备的医疗机构管理政策和制度规范,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人员总量由事业编制和员额构成,员额实行备案管理。按照中央组织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加快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的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支持医院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作出成绩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完善和落实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服务收费价格、医疗相关费用、财务运行状况和综合绩效考核等信息,二级以上各类医院相关信息应每年向社会公布不少于1次。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健全医务人员荣誉表彰制度。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十三五”医改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医疗卫生领域政府转变职能、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在国家层面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各地应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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