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医生强拒“红包”未必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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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医疗领域,“红包”是一个不可不谈的话题。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一外科医院手显微外科医生陈演志应对“红包”的方式收获网友怒赞,在情与法之间找到了平衡。

据报道,塞红包的是陈演志负责手术的一名病患的家属。陈演志为病患做了手术,很成功。为此,患者家属想表达对医生的感谢之情,于是在陈演志查房结束准备离开时,病患家属突然从身后拿出一个红包直接塞给了他。面对这个举动,陈演志当场拒绝,但“执拗不过”,为顾及病患家属的精神需求,便先暂收保管,随后将这一笔钱转入病患住院账户。

“红包之谢”的本意并非出自贿赂,仅是病患家属表达朴素情感的方式流露,从情理和常理来说,病患家属正常的情感表达方式,虽然不值得提倡,但需要正视并获得理解和尊重。但从廉政要求和职业操守来说,收受红包是一种违法违纪行为,也是造成医患关系恶化的重要诱因,同样是行业作风整治的重点所在。

情与法的冲突之下,“红包”已成为许多医务工作者面临的烦恼,收则为法律和制度所不容忍,不收又可能会伤害患者及其家人的一片好心,让患者及家属产生不安。

强拒可以表达鲜明的态度,却未必是最好的处理方式,陈演志的方式或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暂时收下“红包”,也就表明自己领受了对方的谢意;不直接回绝,而是充分顾及了对方的感受;之后转入病患住院账户,让钱从哪儿来回到哪儿去。这样既尊重了患者的情感表达,也不会使自身陷入违法的境地。

实际生活中,“红包”大体可以分3类:第一类是患者在满意康复或享受到超过预期的“满意”的医疗服务之后,出于感激,给予医务人员的“感谢”。第二类是患者期望获得医务人员更耐心的照护、提供更多的方便或道听途说的“潜规则”,“随大流”给予相关医务人员的“好处”,既不是自愿的感激也没有遭到胁迫。第三类是在特殊时期和关键情况下故意违背医疗原则,如故意不及时安排手术、用不必要的贵重药品和材料等,或暗示或明示索要好处。

一般地,第一种是人之常情,第二种应该多做善意的提醒,力争杜绝,第三种是公众深恶痛绝的,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道德的惩处、法律的制裁。

处理“红包”问题,既需要医患双方基于红包危害性的认知下,具有远离式的行动自觉,又需要医务工作者在处理方式上,更加灵活而人性,在虑及患者和家属情感的基础上,做到利益保护的最大化,继而达到情感有表达、利益有保护和思想受教育的三重效果。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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