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拔错牙的事件不时发生。4月7日,家住贵州贵阳市三桥的陈大姐也遭遇了被拔错牙的糟心事。为何会出现如此“乌龙”?医院对此又是如何回应的?
4月7日,陈大姐痛得不行,便去贵阳某医院拔牙,共花费150元。陈大姐回忆说:“我给他说是外面这颗牙,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清楚,就给我把那一颗拔了,完了以后用棉花给我塞住。回家之后再拿开,我拿开才知道里面那颗被拔了。”
事发后,陈大姐找到医院,院方带她到贵阳市口腔医院检查,还专门拍了X片,可对于问题怎么处理,双方却发生了分歧。因为种植牙一颗要1万多块钱,院方现在不答应出钱,只愿给陈大姐出三五千元,陈大姐表示难以接受,院方是在推卸责任。
涉事医院的安院长解释:“给她检查的医生是这样说的,‘我问她是哪一颗牙齿痛,她说是里面那颗’。”
听了院长的说法,陈大姐反驳:“我没有这样说。”
安院长说:“医生要给你拔,那肯定要给你说的,哪颗牙痛该拔肯定要给你说的,不是你说要拔哪颗牙齿就给你拔哪一颗的,不是那么回事。”
陈大姐生气地反驳:“不要听他瞎说,我哪一颗牙痛我不知道吗?我来我说里面那个牙齿痛,我没有毛病啊?”陈大姐表示,因为之前做过一次检查,所以她对里面那颗牙齿的情况是非常了解的,医生说那颗牙没有松动,根本不用拔。
陈大姐的女婿王先生介绍:“医院说现在种也能种,但成功率比较低,现在种要多花几千元。我们说现在可以不种,但三个月之后可以种,但价格是15000元,医院可以少花几千元,我们征求医院的意见。这段时间她上不了班。她用的消炎药等产生的费用,我们说总共拿20800元来解决就行了。”
安院长称,15000元的种植牙费用他们愿意承担,但5800元的赔偿费用不能接受。至于那颗牙该不该拔,他们也会找医疗鉴定机构给出专业的解答。
后来,陈大姐一家将赔偿金额降至3800元,安院长也承诺三个月后就给陈大姐做种植牙,但只给予1000元的赔偿。对此,陈大姐一家表示不能接受,他们会再和院方进行协商,如果依然是这个结果,会将此事反映给贵阳市云岩区卫计局,并等待进一步处理。
医生拔错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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