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回扣百万 医院主任获刑11年半
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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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各大医院依然存在医生收红包、回扣的现象。此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情节严重者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日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原内科主任梁某因收受药品销售商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没收赃款107.1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梁某在担任重庆市巴南区某医院内一科主任、名誉主任期间,利用对药品请购、使用、管理的职务便利按比例得到回扣,且多次收受药品销售人员何某、李某、刘某等人贿赂总计107.1万元。

被告人梁某辩称,对起诉书指控的收受回扣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自己只是医院聘请的医生,无药品采购权,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受贿行为不构成受贿罪而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构成受贿罪。2013年11月19日,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没收赃款107.1万元。梁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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