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回应:脑死亡后是否允许捐献器官?
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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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颗仍在跳动的心脏被医生取出,它的主人叶劲是一名21岁的广西小伙,被医生判定为“脑死亡”。这颗心脏被植入北京12岁男孩小包的体内,延续另一条生命。但4天后,“千里送心救活男孩”引发法学争议:法律上能否通过脑死亡标准认定他人死亡?国家卫生计生委在5月9日对此事作出了回应。

5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例行发布会,在会上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针对这一问题表示,2011年4月原卫生部办公厅曾印发《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其附件里,公布了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共分三类。一类是指国际标准化脑死亡器官捐献,二类是心脏死亡,三类是混合的。

针对脑死亡案例,符合判定脑死亡并可用于器官移植也需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要经过严格的医学检查后,各项指标符合脑死亡国际现行标准和国内最新脑死亡标准,由认证专家明确判断为脑死亡。二是家属完全理解,并且选择按脑死亡标准停止治疗、捐献器官,有一个双方认可。三是同时获得案例所在医院和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意和支持。符合这三个方面的标准,就可以判定脑死亡,并且用于器官捐献。

同时,宋树立也表示,目前脑死亡的法律标准现在确实还处于发展过程当中,国家卫生计生委会视情况和相关部门商定来对其加以推动。但无论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器官捐献的原则,或是国际惯例,或是我们国家的标准,都不能为了捐献而判定死亡,必须要满足知情、达到一定的标准、获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条件。

“脑死亡”确实“死”了吗?脑死亡指脑干死亡,不用呼吸机在几分钟内就会心跳停止。脑死亡不论是从医学还是生物学角度来看,都意味着不可逆转的死亡。目前全世界已经有89个国家和地区承认“脑死亡”,即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判定标准。

 

当前,按照我国器官移植执行的条例,捐赠者家属签字同意就符合“法规”,但是什么亲属同意或者到哪个临界点可以签字,标准模糊。同时,医院掌握着医疗认定的技术,一般人无法获知具体情况,也难起到监督作用。

因此,应尽快研究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此外,还应设立专业评价机构,对脑死亡认定做第三方鉴定。这个机构最好由卫生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牵头设立,囊括社会、司法、伦理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因素。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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