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已对2011年公布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成修订,进一步对医师多点执业“松绑”。修订版《办法》将自下月1日起执行。届时,医生多点执业的医院将不再受数量限制。同时,只要医生和所在医院达成一致协议,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介入医院对医生的用人方式和劳动报酬等问题。
《办法》解读:
1、取消了“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
此前,北京规定医师申请到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条件之一,是取得已注册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相当于要经过本单位“审批”。 据悉,过去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时,基本上都要院长签字,才能得到“同意书”,导致很多医师难以成功办完手续。业内人士指出,单位“不放人”形成了医师多点执业的一个障碍。
而根据修订后的新政,在医师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的提交材料中,取消了“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这意味着自今年8月起,单位的“同意书”不再作为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硬性规定。
2、医师多点执业仍需告知医院。
虽然新政取消了“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不过新政指出,取消“同意书”并不意味着不再需要医院“同意”,医师仍然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向本单位报告多点执业的相关情况。据市卫计委相关人士解释称,和原来相比,新规的灵活性将大大增强。“原来医师需要按照院规走审批流程,现在向科室主任打个招呼即可。”
3、医疗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也可以多点执业。
4、多点执业的医师,须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各执业地点的定期考核。
5、多点执业不能耽误医疗救援。
新政强调,医师的多点执业不能和突发、救援等任务相冲突,须服从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即本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及医疗救援工作的调遣。
业界声音:新政虽好 关键看落实
针对昨日颁布的新政,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多点执业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医师的积极性,同时,还体现了卫生部门准入管理模式的调整。也就是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今后只着眼于对医师依法执业资质的审核,不再介入医院对医师的用人方式和劳动报酬等问题。
面对这样的新政,很多一线的医生也纷纷表达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多位三甲医院医生均表示,对于多点执业还是需要再“观望”一阵子。“雾里看花,听起来很美,但是具体到实施层面,关键还是看落实。”
“如果你是院长,你愿意你的大夫拿着全额奖金到处‘走穴’吗?”采访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管理者表示,医生的权责分配、时间安排等都需要有明确且具操作性的协议,才能同时保证作为第一执业地点的医院、医生本人和患者三者的利益。
对于医生多点执业,多省市曾有过不少试点,但一直经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不少医生宁愿私下“走穴”也不愿多点执业。此次新政意味着医生这个行业从“单位人”走向“自由人”又前进了一步。但关键还得看是否能落实,同时医疗质量如何保证?医疗责任谁来承担?这些都是多点执业的关键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尽快从政策层面作出细致规定。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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