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也发生情妇让多名官员落马事件
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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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受审。8日,邱春雷的情妇曹淑君也在广州市中院接受审判。这是她再一次站到被告席上,因为此前,她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审认定行贿多人共520万余元,其中410万元被认定为行贿给邱春雷,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她本身是医疗设备供应商,通过向卫生系统各级官员行贿为其公司牟利4500万元。

曹淑君的“80后”亲戚王斌因为参与行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两人都认为判刑重了,于是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副局长认她为“干妹妹”

曹淑君今年46岁,大学本科文化程度,齐耳的头发,微胖,个头不高。8日,她戴着手铐出现在广州市中院的法庭上。

曹淑君是长沙市某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占股50%。她的另外一重身份则格外引人瞩目——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的情妇。用她自己在法庭上的话来说就是:“我跟邱春雷是情侣关系。”

早在2006年,曹淑君就在做医疗设备业务,后来通过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原所长陈勇介绍,认识了邱春雷。曹淑君说,一开始她并不知道邱春雷的职务,直到后来才知道他是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80后”王斌是曹淑君的亲戚,而他在法庭上表示,当时是曹淑君叫他到她的公司去上班的。“邱春雷经常去曹淑君家。”有时兼做曹淑君司机的王斌说。

由于“跟邱春雷的关系很好”,曹淑君叫邱春雷带她一起去吃饭。“因为爱情,所以(他)就带我一起去吃饭”,曹淑君说,通过这种方式,她认识了增城、从化、花都三个卫生局的局长,为此还产生了一些业务往来。吃饭时,邱春雷在介绍曹淑君时说,曹是他的“干妹妹”。

向多人大施银弹捞业务

在曹淑君与邱春雷的感情之外,两人还被指存在金钱往来。

荔湾区法院一审查明,2004年至2013年间,曹淑君先后挂靠长沙市某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某实业有限公司等,从事医疗设备的销售活动。期间,在其参与的多次医疗设备招投标过程中,为获取招投标的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实施行贿,向邱春雷贿送现金共人民币41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启军贿送现金共计人民币45万元,向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原所长陈勇贿送现金共人民币41万元。

2011年至2013年间,曹淑君多次通过王斌实施行贿,向从化市良口医院原院长陈明贿送现金共人民币2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办公室主任朱志宁贿送现金共人民币12万元。

荔湾区法院一审认定曹淑君、王斌构成行贿罪,其中王斌为从犯,对曹淑君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对王斌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不过,无论是对于检方的指控,还是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曹淑君和王斌都表示出了很大的异议。曹淑君认为她没有行贿邱春雷。而邱春雷之前受审时也喊冤称,此前认罪是被逼编造口供,他承认为情妇的公司在中标方面帮忙,但没收情妇的巨额贿款。王斌前日也表示“一审判决量刑太重”。

“我认罪,我只送过朱启军15万元。一审判决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量刑太重,我孩子未成年,父母有病,希望二审改判我缓刑,让我早日回归社会。”法庭上,曹淑君说。

不过,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正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广州市中院还没有作出终审裁判。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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