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的田女士因腹痛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就诊。医院认为其患癌症晚期的可能性大,还给她下达病危通知书,田女士心痛异常。田女士随后到其他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腹膜结核。12月31日上午,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宣武医院赔偿田女士各项损失共计6.3万余元。
诊疗纠纷
田女士诉称,2013年4月29日,她因病到宣武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卵巢癌并转移到结肠癌晚期,医院给她下了病危通知。
2013年5月24日,田女士无奈出院回家,并开始准备后事。田女士的家人劝其再到其他医院看看。
当年6月2日,在家人劝说下,她又至内蒙古某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求诊,经检查,她所患只是腹膜结核。经该院的积极对症诊治,其于当年7月29日出院。
田女士认为,宣武医院按卵巢癌并转移为结肠癌晚期为其治疗20余天,属于误诊误治。特别是医院给她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给她及家人带来巨大精神伤害与打击,她起诉要求宣武医院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万余元。
医院辩称无过错
宣武医院辩称,田女士在该院住院治疗期间,经检查为卵巢癌伴腹膜转移可能性大。在田女士出院时,该院详细向其交代上述病情。同时,出院诊断载明诊断为卵巢癌并发腹腔广泛转移可能性大,医院并未确定说田女士患的就是卵巢癌。
宣武医院称,田女士到该院就诊前已腹部疼痛1月余,亦曾于多家医院就诊,并被诊断为“胰腺炎”、“胃炎”,且接受多种治疗。田女士在该院住院期间亦曾前往北京其他三甲医院就诊,以期明确诊断。上述过程足以说明田女士病情复杂。
宣武医院针对田女士病情,根据诊疗常规的要求进行鉴别诊断,并逐渐明确田女士疾病为右侧附件区不规则团病变。上述鉴别诊断的过程既符合诊疗常规,亦是进行开腹探查前必须完善的相关检查,故该院的检查、治疗均为田女士疾病所必需,不存在任何延误诊断。
一审判决
西城法院在审理期间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法医学鉴定书称:卵巢肿瘤与结核病在临床上极易误诊。2013年5月6日,田女士以肠梗阻、十二指肠水平部梗阻入住宣武医院诊治。诊治过程中医方对被鉴定人进行的生化、影像学检查有临床适应征,符合医疗常规。
但在现有检查未发现被鉴定人患有结核病,且穿刺未明确肿瘤的前提下,应遵PET/CT建议行腹膜高代谢灶活检协助明确诊断,医方未行上述措施直接排除结核病诊断依据不足。
另外,被鉴定人在住院过程中,医方给予其抗生素等治疗措施并非针对肿瘤的治疗,也不会促进或加重结核病发展,客观上缓解了被鉴定人十二指肠占位、腹痛等症状,符合医疗常规,不属于误治。
由于医方未及时明确诊断以针对治疗,未能控制被鉴定人结核病进一步发展,客观上延误了对被鉴定人的治疗,存在医疗过失。此外,在田女士的病历中混有他人的病历,院方存在病历管理上的欠缺。
医方在未明确诊断及被鉴定人生命体征平稳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23日发出病危(重)通知书缺乏客观依据。医方在被鉴定人住院期间与其家属缺乏沟通,被鉴定人出院时医方未交代被鉴定人目前情况及后续诊疗建议(如诊断尚不明确,应进一步检查等),存在未尽到必要告知义务的医疗过失。
综上,医方在对被鉴定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客观上延误了被鉴定人结核病的治疗,与被鉴定人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方责任程度为轻微。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的过失主要在于客观上延误了田女士结核病的治疗,依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田女士损害结果系由宣武医院所致。法院参考鉴定单位对于过错参与度的意见,认定医院应当对田女士承担20%的民事责任,赔偿田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二审改判
田女士提起上诉。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宣武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两个方面过错。
其一,在未明确诊断及田女士生命体征平稳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23日发出病危(重)通知书缺乏客观依据,在田女士住院期间与其家属缺乏沟通,田女士出院时未交代其目前情况及后续诊疗建议(如诊断尚不明确,应进一步检查等),存在未尽到必要告知义务的过错。
据此,宣武医院在2013年5月20日之前的诊疗行为没有过错,之后的诊疗行为存在上述过错。
其二,在现有检查未发现田女士有结核病,且穿刺未明确肿瘤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治疗均非抗结核治疗手段,故对田女士结核病的病情控制及根治无实际效果。由于未及时明确诊断以针对治疗,客观上延误了田女士结核病的治疗。
第一方面过错的损害后果主要是给田女士及其家属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及痛苦,故宣武医院应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审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宣武医院赔偿田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并无不当。
根据鉴定意见,田女士结核病及相关器质性损害为病人自身疾病所致,宣武医院过错所致延误对田女士结核病的发展影响轻微,由此造成的治疗难度加大和支出费用增加有限,应赔偿田女士在结核病延误诊治期间因进行无效治疗支出的全部费用和为治疗结核病支出费用的一小部分。
综上,二中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部分判决,变更为:宣武医院赔偿田女士各项损失共计6.3万余元。
如何避免误诊?
引起误诊的原因有很多,有医生方面的,也有患者自身的。从患者的角度考虑,可以参照以下七个方法避免误诊:
一、准备详细的病情资料
看病前准备好以前的病历、检查结果、就诊卡、身份证等;仔细回忆自己的病情,比如症状从哪天开始,疼痛程度和部位,一天内什么时间最疼,是否伴有其他症状;想想有没有家族病史,是否处于生理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是否正在进行其他治疗或服用其他药物。这些信息都会帮助医生正确判断病情,避免误诊。
二、找经验丰富的医生诊治
医生越老越值钱,那是因为老医生有着成千上万的成功或者失败的经验,而且诊断思维成熟,专业技术精湛,这样的医生能够更准确地诊断病症,避免误诊。
三、尊重医生
遵守医院秩序,不大声喧哗,等待前一个患者离开后再进入诊室,坐下时向医生问个好……礼貌、懂得体谅人的患者比那些嚣张、喧哗的人更容易获得医生的关注。
四、不暗示医生,不隐瞒病情
要客观地说“某某部位痛了2天”,而不要说“我估计自己得了心脏病”,这种带有暗示的话会影响医生的正确判断。有的患者觉得某些症状说出来难为情,故意隐瞒,这也会影响医生判断。为了避免误诊,患者应该如实述说。
五、尽量选择最有力的检查项目
诊断结果会因诊断项目以及医学仪器的选择的不同而出现差异,有力的诊断项目和先进的医学仪器能够使诊断结果更准确,但往往成本较高,不过为了降低误诊风险,建议还是不要吝惜。
六、不懂就问
不论医生是否耐心,都要将医嘱中不明白的地方搞清楚。另外,最好和医生保持一定联系,遇到问题随时咨询。
七、重大疾病要复查
涉及到重大疾病的诊断,最好在两家以上医院做检查,等检查结果一致后再下结论。不要急于手术、放疗等会对身体造成损伤的治疗。但如果是急性病,最好听从医生的安排,有些急病只有几个小时的抢救期,此时如果不信任医生到处转院,反而会耽误治疗。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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