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力度。《意见》中提出将公立医院定位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禁止医院盲目扩张。遏制公立医院的膨胀欲是好事,公立医院的日子越不好过了,特别是医院院长。但是同时我们看到的是政府对于公立医院的管制也是越来越紧。
近年来,公立医院之间为了生存发展,获取政府部门资源支持,使出浑身解数,拼床位、拼仪器、拼规模、拼等级。但是公立医院的盲目扩张加剧了对医疗资源的垄断。国家接连出台政策对于遏制公立医院膨胀欲有一定的作用。
此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办医的职责,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主要途径就是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
强调政府办医的同时“高度集权”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也被提上日程。管委会主要由政府成员组成,例如:福建省管委会主任是福建省副省长,副主任包括卫计委主任,具体成员为人社部门、审计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物价部门等副厅局人员组成。管委会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等。
在此体制下,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可以说是一边收权,一边放权。因为规划发展权、项目实施权等权力过去都是由院长做主,现在被管委会收取了。政府既然收取了权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政府保证六项办医责任,还有监督职责。过去,公立医院在财务上是自负盈亏的,但在人事管理和内部分配等方面并无话语权,现在这些人事管理、内部分配等权力下放给公立医院。是否能真正放权,是另一回事。
一边收权、一边放权的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取消公立医院和院长的行政级别,院长转变为彻底的职业经理人,专注于医院内部管理”,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迫使医院改变过去创收的方式,医院院长的年薪将绩效考核挂钩”。
表面上看,院长的权力似乎受到了约束,管委会和院长的权力分配似乎很合理,但由政府成员组成的管委会本身就是一个长官组织,这导致医院的权力被完全上收了。
在这样一个管理模式下,谁能保证公立医院院长的聘任是公开、透明呢?管委会的最高领导为区域行政长官,一个小小的职业化院长,又如何能独立行使管理权力?至于监管问题,像卫计委这样的单位又如何敢挑战管委会?此外,管委会成员中没有为负责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和财政投入兜底和负责的人。这些都意味着,政府管制的味道越来越浓。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