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
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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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3077家县级公立医院、446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加成。7个省市的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这组数据显示,我国在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上取得了进展。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傅卫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并不等同于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只是第一步,医院、医生和药品之间的联系还没有被真正切断。

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其核心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切断药品、耗材与医院及医务人员的经济利益。自2009年实行新医改以来,取消药品加成被等同于取消以药养医。然而,实际情况是,取消药品在医院销售的加成政策,实现药品销售零差率仅从表面上限制了医院收入与药的联系,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医药分开。

7月15日,卫计委体改司发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评估报告》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督查报告》。这两个报告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并不能从根本上破除以药养医。

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傅卫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实行药品零差率与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之间的关系给出明确回复。傅卫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并不等同于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傅卫说,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切断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机制的突破口与切入点。实际上,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涉及医院与医生两个层面。而取消药品加成,仅仅解决了药品加成补医院的问题,没有切断药品与医生之间的利益关系。

上述两个报告建议,破除以药补医必须同步推进取消加成、药品定价、流通、招标采购机制改革,挤压药价水分,大幅降低虚高药价。此外,破除以药补医还需要同时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院和医务人员规范行为、控制费用,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

傅卫强调,破除以药养医的核心应该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性。单纯实行药品零差率,而没有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医院和医务人员还会通过其他渠道养医,如以耗材养医、以检查养医。

取消药品加成后,如何弥补医院收入方面的冲击这是一个大问题。这就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增加财政补贴。由此可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对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同样重要。

此外,还要进行药品招标制度改革。据傅卫介绍,接下来卫计委将通过完善药品招标采购,推动药品耗材流通领域改革,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目前正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方案。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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