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受“红包和回扣”早已成为了医疗行业的一种“潜规则”。其实不仅是中国的医生收受回扣、红包,就连收入丰厚的美国医生也未能免俗,但是美国通过法律将这些灰色收入变得阳光了。是在不久的将来,《供应商付款阳光法案》一旦获得通过,美国护士拿回扣也将“阳光化”。那是否意味着到那时美国护士就可以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收回扣了?
《医师报酬阳光法》将医生回扣阳光化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在联邦医疗保险计划等所有公共医疗保险体制下,任何人提供或收取有价值的物品(回扣)后劝导他人购买药品或医疗器材,都将面临刑事或民事指控。但现实中医疗行业内部,回扣多半以咨询费,演讲费等形式冠冕堂皇的被支付给医生。
《医师报酬阳光法》规定,到2013年3月21日,药企为美国医生提供的咨询等服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都必须公开,包括任何超过10美元价值的好处。从2013年8月到2014年12月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444家公司公开了他们的数据,共计15万条支付记录。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学医学道德系主任阿瑟·卡普兰教授表示,《医师报酬阳光法》并非禁止医药企业给医生好处,而是将其完全公开。“如果同行知道自己收取了很多医药公司的钱,很多医生会觉得是一种羞耻,就好像他们被药企贿赂了。”
美国进一步要求公开职业护士以及医师助理的回扣
但是,2010年提出的阳光支付法案中所涉及的医护人员,并不包括可以写药方的高级学位护士和医师助理。近日,美国有两位参议员提出一份叫做《供应商付款阳光法案》的草案,草案要求制药企业和医疗器械制造厂商公开他们为职业护士以及医师助理提供的报酬,报酬涉及的领域包括做宣传讲座、提供咨询、餐补等。这份草案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医生支付阳光法案》中的漏洞。
而这份新修订的草案将会扩大公开收入的人群,医师助理、执业护士、专科临床护理护士、注册护士麻醉师还有经过认证的助产护士都将包括在内。
为什么要将护士和医师助理也拉进来?
为什么要将看起来没什么关系的这两者也拉进来。首先,执业护士以及医师助理也拥有处方权,并且占有很大的比例。一份由ProPublica提供的关于美国处方药保险计划(Medicare’s prescription drug program)的处方研究表明,在2013年,由执业护士以及医师助理处理的药方占全部药方总数的10%,金额达到1.4亿美元。其次,是因为近些年来,在美国已经有执业护士和医师助理因为收受回扣而入罪的案例了。一位来自康涅狄格州的执业护士就因为收了Insys Therapeutics公司的83万美元回扣而被控罪,她不仅在写处方的时候选择了这家公司治疗癌症的高价药,还为这家公司的药做宣传。在2012年,还有一位来自Rhoda Island的医师助理因为收受医疗器械公司的回扣而被判刑6个月并且需要在家反省6个月。就因为执业护士和医师助理拥有和医生相近的权力,收受的回扣是那么惊人,这份新法案的支持者态度坚定地表示,一定要竭力通过这项法案。
新法案的支持者Blumenthal表示:“医生的收入需要拿出来晒,而那些为医护人员提供回扣的公司同样也要暴露在阳光下。要求这些制药企业和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公开他们付给其他医疗人员的回扣是很必要的。”
未来护士可光明正大收回扣?
目前,美国护士收受药企的红包,就像在中国医生拿回扣一样,是违法的,要犯商业受贿罪。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供应商付款阳光法案》一旦获得通过,护士拿回扣也是合法的哟!那时,美国的护士可能就可以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收回扣了!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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