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浙江药械采购中心就“三流合一”召开了座谈会,77家生产企业和52家配送企业参加了座谈会。6月1日,三合一即将开始试点,试点医院为省内四个试点地区的十五家医院,包含五家省级医院、七家市级医院和三家基层医院。该座谈会内容发出后,在配送企业商里面引发疯狂转发:都要“一票制”了,配送商以后还能怎么活?
“一票制”是什么?
在药品采购问题上,国家刚刚讲要实现“两票制”,大家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浙江就突然准备实行“一票制”了,实在让人感觉有点跟不上节奏。
“两票制”说的是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两个环节分别开一次票,目的是减少流通环节,消灭过票,把流通环节多导致的流通成本降下来。
那么,这次浙江要推的“一票制”是什么?据媒体报道,就是直接由生产企业开票给医疗机构,去掉药品经营企业这个流通环节。具体操作办法是先实行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三流合一”听着虽然神秘,但是,根据浙江药械采购此前发布的信息,实际上是浙江药械采购中心上马的一个新的采购平台。这个平台最大的一个特色增加了结算功能,并将实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医保信息系统、公立医院等对接。
根据工作安排,“三流合一”新平台将于2016年7月上线。平台启用后,将秉承“全面、精准、开放、共享、监管”五大发展理念,具备“服务集采、统一结算、互联互通、统计分析、政策支持”五大功能,实现“规范、阳光、便捷、惠民、安全”五大成效。
这样一个平台为何会在流通圈里引发恐慌呢?一位浙江当地配送行业人士表示,三流合一的目的在于执行“一票制”,由生产企业直接开票给医疗机构。现在是由商业公司收款,三合一后制药企业可以直接从医疗机构中收到货款,然后付给商业公司物流费用。商业公司的功能将大大降低,利润空间则会被进一步压缩。
对医药市场的影响
实际上,“一票制”影响的不仅仅是医药配送企业,“一票制”执行以后,对于制药企业也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这种操作方式,对于一些执行自营的公司来说,他们基本上都是高开的模式,适应“两票制”、“一票制”的模式相对简单。但是,对于招商代理公司来说,一旦执行“一票制”以后,由于生产企业直接开票给配送企业,和“两票制”比较起来,其税务处理的难度更大,需要企业的财务有一定的做帐水平了,不然,税收成本也会很高。
这种税收成本的增加的,对于一些高价的产品来说,价格相对还可承受,而对于价格低的普药品种来讲,“一票制”以后,其生存空间更小,如果不能涨价的话,企业只有缺货放弃了事。
各方态度
从网民反馈信息看,对于“一票制”大体分两种意见。赞同者认为,整体思路正确,由生产企业对自己的产品配送过程和质量等负全责,去掉中间环节,避免掺假,有积极意义。但更多的是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以前不是没搞过,根本就没法回款,企业没有这么大的精力,提醒不要把很简单的事弄复杂了,也不要把不简单的事搞得太简单了;有的意见就更直接——这是变态版,引导走向死亡。
医疗机构似乎对几票制不太关心,只愿药品货真价实、保障供应、满足临床。政策规定不取消药品加成,医院也就有明的15%加价;如果取消了,只要政策给予合理的补偿,能够保障医院正常运营。不管是政府财政拿钱还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总之,医院要履行为患者诊疗服务的职能,首先得自己活着,要想提高质量持续发展,就必须有更多的发展资金。
对于医生来讲,关心的无非三点,一是建立在科学的以治疗疾病需要而可以满足临床医疗的药品,该有的都有;二是自己的看病收入能够尽可能与自己的付出成正比相符合,能够满足自己生存,满足需要自己帮助的家人的生活必需,而且收入阳光透明,三是有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过的体面有尊严。至于药品怎么来,几票制,其实他们并不关心。
为何不强制规定实施?
实际上,现在挂靠、走票的非法经营,难度已经越来越大。实际情况是:销售到医疗机构的药品其价格是确定的。无论是招标定价还是议价定价,都与几票制无关。在终端消费价已定的前提下,如果“票”多、环节多、分利多,必然压缩生产企业的已有利润空间。所以,除非多一“票”能给企业带来好处(比如使回扣实施方式合法化),否则,作为起头的药品生产企业也罢,作为中间的药品流通企业也罢,绝不会去接受挂靠、提供走票,进而流失利润。
从这一点上说,推行“两票制”既是生产企业对绝大多数药品规范销售的内在规定(虽然这会促使一些传统的销售方法被淘汰),也是流通领域建立正常流通秩序的客观需要(虽然这会促使一些不规范的公司退出经营)。
推行“两票制”自有其合理之处。与此同时,鼓励“一票制”、推行“两票制”,都不应采用强制的方式。
从合法性上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选择何种流通渠道、流通方式,是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利,有供求关系、价值规律、法律约束、市场秩序摆在那里,企业岂敢乱来?政府可以鼓励、提倡和引导,但不必强制。
从合理性上说,根据商品的销售总量、销售地域、销售方式,也许会有一些企业采用批发公司联采分销等方式,实行社会化分工,可能选用“三票制”更为方便、简捷和廉价。增加环节未必增加成本,应当相信企业会选择最有利的办法。
新医改势头越来越猛。围绕药品采购与价格的改革在继续,各种创新也在继续,但如同前几年的改革一样,都在路上。问题也不少,比如,药品采购,本应该是医疗机构的事,但很多时候在“政府主导”的原则下,变成了政府包办;花样也是不断翻新,然而,结果并不理想。
此外,多票制的形成与药品定价机制息息相关,伴随着底价代理模式长期存在于市场,这是以药养医体制下的衍生品而不是动因,因此,想把N票制的N减少,无论是变为2还是1,不能根本上破除以药养医,也无法解决医药购销领域里长期存在的商业贿赂。
希望改革多来一点实招,别忘记了为什么出发、谁是改革的主体。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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